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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团校2023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

    • 发布时间:2023.02.13
    •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 所属省份上海
    • 工作地点上海
    • 栏目分类 行政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人数:若干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 查看次数

      上海市团校是隶属于共青团上海市委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学校紧密围绕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需要和共青团工作大局,加强政治建设与政治引领,在学科体系统领下,落实为党的青年工作广泛教育培养干部、开展围绕青年的各项科研咨政、聚焦青年特色人才培养等主责主业,构建教研咨管一体化格局,建设一所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的政治学校。

      在团校高质量发展加速改革新阶段,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1.档案管理(专技岗位) 1名

      2.出纳(专技岗位) 1名

      3.教学质量控制(专技岗位) 1名

      4.展馆管理(专技岗位) 1名

      5.科研及培训管理1(专技岗位) 1名

      6.科研及培训管理2(专技岗位) 1名

      7.科研及培训管理3(专技岗位) 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备本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1;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4.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可放宽至35周岁,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Email的方式进行。招聘启事在上海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sh.gov.cn/)和上海市团校网站(http://www.shstx.cn/)上公布。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团校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txzp2023@shqgy.com.cn,文件和邮件均命名为:应聘岗位 姓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

      上海市团校组织人事处按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遴选,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审查者不另发通知。

      4.笔试

      由上海市团校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进行)。开考比例一般为1:5,对专业性强,任职条件要求较高的岗位,可适当调整比例,但不得低于1:3。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终止招聘,已经审核通过该岗位报名的人员,合乎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合乎资格条件的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突出政治学校建设、教育培训项目管理、青年研究等),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海市团校网站公布。

      5.面试

      进入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笔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专业性强,任职条件要求较高的岗位,可适当调整比例,但不得低于1:2),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面试考官小组由上海市团校考官、主管部门考官和外请考官共同组成。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6.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7.考察

      由上海市团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8.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应聘人员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由我校通过上海市人社局网站和上海市团校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再报上海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绩效、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各类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上海市团校组织人事处 65405800

      监督电话: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 61690051

    来源:

    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30213/t0035_1413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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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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