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更好的为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养高质量人才,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公开招收相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招收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 本次招收共计5人。具体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收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忠于职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有全局观念和责任心。无任何不良记录。 2、应聘人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北京户籍社会在职人员。 (1)应届毕业生: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毕业生,且具有2022年就业派遣资格,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能于2022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21届、2020届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须合乎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2)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合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条件,同时要求2022年底前能出站并报到入职。 (3)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或合乎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外埠人员。 3、合乎事业单位公开招收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4、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5、合乎招收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及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8月20日12:00(以发出邮件日期为准)。 应聘人员需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应聘申请表以附件的形式发往Emailrenshichu@biem.edu.cn,邮件主题以及应聘申请表的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附在邮件附件中。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招收程序 招收程序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初选、复试、体检、学校审核和公示。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选择相应岗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应聘申请。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系统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招收条件对应聘者资格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 (三)面试及考核 (1)用人单位对合乎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试讲(面试)后按照1:3的比例上报学校(不足1:3时以实际人数为准)。 (2)学校综合能力考核组考核:依照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上报学校公开招收领导小组(不足1:2时以实际人数为准)。 (3)学校公开招收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人数比例为1:1。 (四)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 人事处将通过招收程序的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按照招收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职前相关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执行。 (三)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其他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收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招收过程全程监督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全程考察,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合乎招收条件者,均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公开招收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师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二)本次招收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过程中学校存档的材料外,其余应聘材料均由我校统一按期销毁,不再退还应聘人员。 (三)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各环节通过人员参加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截止日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选未通过。 (六)招收工作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王老师,电子邮件:renshichu@biem.edu.cn。 附件1: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收计划表 附件2: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收报名表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2022年8月4日 附件: 来源: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208/t20220804_2786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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